“最成功的企业将是那些有能力创造并管理知识产权宝库的企业。”说这话的是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高级副总裁兼董事麦维德。前不久,麦维德带着bcg的一份最新报告来到了中国,报告的题目是《为中国企业度身定制: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构建》。
几年前,bcg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组,对众多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一个国家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大体要经历5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以出口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为主导,靠的是廉价劳动力成本和低成本原材料;第二阶段通过加大研发投资,推动了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出口;第三阶段遭遇发达国家企业的知识产权壁垒,被迫付出高昂代价;第四阶段吸取教训,加大在收购、自主开发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资力度;第五阶段则开始享受知识产权的互惠互利,有的企业甚至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拥有量有着密切关系。麦维德举例说,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美国申请专利,1976年数量为6000项,到1991年达到了2.2万多项。过去日本曾经向外国企业支付了高昂的知识产权使用费,随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日本企业如今一方面仍在支付专利使用费,另一方面也向外国企业收取可观的专利使用费。韩国1990年在美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几乎为零,但到2002年已经有4000多项。通过自主创新,韩国改变了知识产权交易只进不出的局面。
据经合组织专利数据库2005年的统计,中国在过去十年来的研发投入在gdp中所占比例差不多翻了一番,国内专利申请的复合增长率近年达到19%,进展明显。但是这一增幅比起美国的44%、欧洲的42%和日本的42%来,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国际专利申请上,这一差距更为明显。以2004年为例,中国企业在美国申请的专利为2000项,只占各国在美申请专利总数的0.18%,排在第21位。当年中国企业在欧洲申请专利数量排在第16位,日本排在第18位。
麦维德认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应该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及保护,否则可能面临三大风险。第一是产品因国外知识产权壁垒而被关键的出口市场排除在外;第二是产品出现无差异的同质化风险,即因为缺乏知识产权资产而被打入低档产品和低档技术市场;第三是产品利润可能会经由专利权使用费和一些不利的合作协议流失到海外企业。
那么,中国企业应该如何提升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能力呢?麦维德提出4点建议:与其他企业合作以获得知识产权准入;并购外资企业以购买知识产权;内部投资创新和研发,创造知识产权;参与标准设定的工作以确保知识产权使用的平衡。此外,中国企业还应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首先是确定自己在知识产权发展五个阶段中的位置;第二步是确定在关键的技术和市场上自己的知识产权地位;第三是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的方法;第四是制订一项与企业战略紧密挂钩的知识产权战略。(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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